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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祎
时间:2026-07-14 13:56:35
留言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在2012年6月前在石家庄缴纳了养老保险,应该只有不到2年的时间,在2012年某月该员工发生工伤,鉴定为2级伤残,目前该员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员工工伤后石家庄养老停缴,员工是1987年出生的,如果员工到退休年龄时,他的待遇怎么领取,因为养老只交了不到2年的时间,能否办理养老退休,领取养老金?如果不能办理退休,工伤津贴待遇是否还可以按月领取享受?另外,想确认一下,员工户籍不是河北省的,如果需要办理养老退休,最后退休地是否必须是石家庄?如果员工在其他城市有缴纳年限的,是否可以在缴纳地办理退休?
回复时间:2026-07-14 15:04:01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满足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可申请退休,感谢您对我局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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