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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路亚
时间:2026-07-16 09:59:26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石家庄办理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业务仍需借款人在正常还款满12期后办理,希望能够向省直、雄安、沧州等学习借鉴,完善住房贷款提前还款制度,灵活时间次数,为购房住合理安排还款计划灵活调整提供便利,从而也能提高大家购房积极性,提高预算。
回复时间:2026-07-17 11:54:20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住房贷款提前还款制度、灵活调整还款时间和次数以更好满足购房者需求的建议,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在正常还款满12期后办理,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每年度不超过2次,提前结清贷款不受次数限制--1。提前部分还款金额应为1万元的整数倍,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5。上述规定旨在保障贷款资金的稳定运行,同时兼顾借款人合理调整还款计划的需求,对于您提出的提前还款制度优化建议,我中心相关科室会认真研究,在确保资金安全和管理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借鉴省直、雄安、沧州等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适时研究优化提前还款的时间间隔和次数限制等规定,努力为购房者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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