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街角的祝福 | | 时间:2026-07-21 21:07:47 | | 留言对象:市公安局 | | | 您好,之前电话咨询市公安局人口支队,告知办理居住证合法稳定就业绿色通道,就业创业证时间以证件发证日期为准。现书面再次确认政策,避免基层办事窗口执行口径不一致。1、本人有《河北省就业创业证》办理居住证绿色通道满6个月计时,是否固定以证件上方发证日期为准?非就业日期?2、如果正常渠道办理:村证房居住登记后派出所是否该依法出具居住登记回执?满6个月后准时下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另外咨询:本人持本次官方书面答复到鹿泉辖区派出所办理业务,如果窗口工作人员不认可市局统一政策、不予受理业务,群众可以通过哪些正规渠道逐级督办反映问题。 | |
| 回复时间:2026-07-23 12:15:19 | |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 | |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人口支队立即安排专人与您电话取得联系,已详细告知您居住证相关政策和"绿色通道"所需材料,对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没有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登记时间不满半年,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申请人须提交合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住址证明、3张一寸免冠照片、能够证明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就业或就读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之一的(其中,就业创业证明以发证日期为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申请出具居住登记凭证的,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当场办结。办理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后,凭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住址证明,可到实际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居住证。若有其他居住证办理问题,可咨询热线0311-896632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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