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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柒柒
时间:2026-07-27 10:47:07
留言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我想问一下石家庄202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分档的?我在咱们人社局的网站上找到了2025年下发的“冀人社字{2025}137号”文件,现在是否还按这个文件执行?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了保险后的金额么?
回复时间:2026-07-27 17:11:09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137号)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石家庄市区(不含井陉矿区)、正定县月最低工资2380元,小时最低工资24元;晋州市、新乐市、行唐县月最低工资2230元,小时最低工资22元;井陉矿区、井陉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灵寿县、赞皇县月最低工资2080元,小时最低工资2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解读提纲》明确:“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因此,最低工资是“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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