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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言一
时间:2026-08-10 15:57:19
留言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非独生子女职工护理假有7天,周一开始到周五休了5天,过一段时间还可以休剩下的2天吗?还是视为已经休了7天?
回复时间:2026-08-12 14:23:58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修订版) 第三十七条: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期间工资待遇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子女护理假为自然日休假,假期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会因遇到休息日而顺延或额外增加天数。具体休假方式可以与单位协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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