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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LSWERQ
时间:2026-08-12 08:58:53
留言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请问申请人才公寓后,期间购房申领购房补贴后,是否还可以继续住人才公寓。比如购房是期房或者需要装修无法立即入住。如果可以,请问还可以继续住多久,期间房租会变化吗?2、2026年下半年还会有人才公寓申请吗?谢谢
回复时间:2026-08-12 16:27:48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人才公寓。一、人事关系已调离且不在我市工作的;二、本人所在单位注册地或纳税地迁出我市的;三、本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四、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分配的人才公寓居住的;六、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人才公寓租金的;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寓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由于个人情况确实无法及时退出的人才家庭,经申请,可以给予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间按照市场租金缴纳房租。2、市级人才公寓分配根据人才绿卡B卡人才的住房需求和公寓房源筹集情况进行分配。如进行人才公寓分配,市人社局将在第一时间在本局官网发布分配通告,请及时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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