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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独达
时间:2026-08-18 10:48:32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我的公积金贷款想通过提高月还款额的方式缩短贷款期限,注意不是提前还款中保持还款金额不变,缩短还款期限,石家庄公积金中心是否支持此操作,如果支持,应该怎么办理,请告知。如果不支持,请问为什么不能支持,是否需要上级部门安排才可以。谢谢
回复时间:2026-08-21 09:46:59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我中心严格按照管委会文件执行相关规定。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贷款变更主要包括提前还款、还款账户变更、抵押物变更等。目前我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由于还款能力增加或其他情况需要调整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主要包括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在正常还款满 12 期后办理,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每年度不超过 2 次,提前结清贷款不受次数限制。(一)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借款人身份证件。若借款人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受托人代为办理应提供公证委托书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借款人办理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申请缩短剩余贷款期限或变更月还款额;缩短剩余贷款期限的,月还款额不变;降低月还款额的,贷款期限不变。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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