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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雨中漫步
时间:2026-09-03 16:03:30
留言对象:赞皇县
本人赞皇县东高村人(男方),2009年结婚,妻子户口现在在元氏县,夫妻婚后一直在东高村生活,现在想把妻子户口迁到男方户口,需要什么具体材料及详细流程,谢谢。
回复时间:2026-09-04 14:11:41
回复部门:赞皇县
您好,赞皇县公安局答复:夫妻投靠落户(城镇迁往农村):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条件:夫妻双方一方具有我市农村地区常住户口,另一方可投靠配偶办理户口迁入登记。申请材料:1、夫妻双方书面申请;2、申请人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户口簿、人口信息不能体现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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