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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南药
时间:2026-10-12 09:36:18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家情况是这样的,家里目前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两居室,还未还清,现在因为家里有二孩,需要买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因为第一套房子的公积金未还清,按当前政策,需要还清后才可以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目前手里的存款如果还了第一套房子的公积金,就不够第二套房子的首付了,是否可以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能放宽限制条件,在家庭月收入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一套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进行第二套公积金贷款。
回复时间:2026-10-14 14:34:52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就您关心的政策建议答复如下: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第 3.2.9 条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受理环节,应确认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规范为全国统一执行的强制性业务标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核业务均须严格遵照执行。感谢您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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