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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张
时间:2026-10-23 11:27:15
留言对象:市医疗保障局
招采系统里面的银行结算账户,10月13日提交的资料,多长时间能审核过去?
回复时间:2026-10-27 16:01:59
回复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石家庄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耗材,由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自行结算,不实行医保代付。开展配送业务的企业需在招采系统内提交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资料,医保部门在 “药品交易结算 - 医院自付结算管理 - 结算账户审核” 模块进行审核。经查询系统,目前不存在应审未审的数据。10月26日,我科室与您电话沟通,您反馈账户误选 “医保代付”,已知晓操作错误。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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