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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