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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园区工业产业项目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解读
2026-06-30 08:52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2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我市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在产业项目建设上取得了较大进展,而土地则是产业项目建设的核心资源要素,土地成本是影响工业初始投资和经营的重要因素。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增强土地要素保障吸引力,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条款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制定了《关于支持园区工业产业项目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出台意义
《若干措施》的出台有助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加快项目落地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打造具有坚强配套能力的低成本化园区,为企业投资兴业创造良好条件,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9条内容,涉及四大方面:
(一)用地供给方面
一是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明确拟从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指标流转费用可不计入土地出让底价。二是鼓励各县(市、区)先行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其成本以园区、片区为单位实行区域统筹,按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或土地价格占比分摊计算。三是推行“标准地”出让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实施土地出让收入分期缴纳。
(二)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方面
一是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等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二是坚持分层利用,地下空间负三层以下不再计算出让价款。三是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
(三)建设高标准厂房方面
一是鼓励大中型企业自建自用四层及以上配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鼓励工业企业建设高标准厂房。二是鼓励小微企业、初创型企业租用高标准厂房,降低用地成本。
(四)分割转让登记方面
一是允许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二是对符合转让条件的在建或未达到投产要求的工业项目以及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鼓励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二级市场整宗或分割转让。
政策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园区工业产业项目落地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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