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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政函〔2018〕2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石家庄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石政办函〔2017134号)要求,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根据2017年度全市深化医院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栾城区、鹿泉区、新乐市、赞皇县、高邑县、井陉县、无极县、平山县、桥西区、长安区为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希望受到表扬的县(市、区)再接再厉、不骄不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再创佳绩。其他县(市、区)要对标先进,查摆问题,确保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突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继续推动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健康石家庄”作出更大贡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84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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