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适老化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5年  > 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202511日至1231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主动公开质效稳步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平台建设持续优化,监督保障不断强化,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主阵地作用,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公开渠道。线上聚焦财政核心业务,及时更新发布财政政策文件、工作通知、工作动态、财政数据等信息;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等载体,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和信息咨询。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财政信息631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5591人,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规范文书格式和办理程序,精准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对复杂疑难申请事项,加强内部会商和外部沟通,进一步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公开市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及相关报表,确保公开内容完整、规范。二是聚焦财政政策落实,及时公开中央直达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关键信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和双公示目录,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着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政务公开工作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网站统一要求,完善公开版面,优化栏目内容,修订更新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权力清单,明确信息公开流程;优化政务新媒体运营,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和互动性,在局微信公众号增设政务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便于群众浏览查询。

)监督保障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条例》及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和素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制定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审查表,加强审核把关,有效防范泄密风险,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1.92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1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2

0

2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解读还需加强。解读材料针对性不足,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强。二是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各科室单位兼职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条例》精神和公开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业务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质效。围绕群众关切点,创新解读形式,制作更多“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可视化产品,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理解度。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组织跨科室交流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5年 >> 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202511日至1231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主动公开质效稳步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平台建设持续优化,监督保障不断强化,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主阵地作用,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公开渠道。线上聚焦财政核心业务,及时更新发布财政政策文件、工作通知、工作动态、财政数据等信息;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等载体,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和信息咨询。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财政信息631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5591人,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规范文书格式和办理程序,精准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对复杂疑难申请事项,加强内部会商和外部沟通,进一步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公开市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及相关报表,确保公开内容完整、规范。二是聚焦财政政策落实,及时公开中央直达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关键信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和双公示目录,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着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政务公开工作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网站统一要求,完善公开版面,优化栏目内容,修订更新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权力清单,明确信息公开流程;优化政务新媒体运营,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和互动性,在局微信公众号增设政务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便于群众浏览查询。

)监督保障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条例》及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和素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制定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审查表,加强审核把关,有效防范泄密风险,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1.92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1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2

0

2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解读还需加强。解读材料针对性不足,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强。二是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各科室单位兼职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条例》精神和公开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业务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质效。围绕群众关切点,创新解读形式,制作更多“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可视化产品,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理解度。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组织跨科室交流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今日访问量: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