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适老化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5年  > 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林业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市林业局
【字体: 】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林业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林业系统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效性,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年发布信息1476条,其中局门户网579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林业”897二是“局长信箱”专栏全年共收到群众留言40条,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平均回复时间1.5三是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及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在网站公开,走访率、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全年解读政策文件1项,并及时向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流程,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及林业领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所有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发布的信息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周期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官方新闻媒体传播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在平台上及时发布重要时事政策、工作信息、政策解读等,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多种渠道获取政务信息并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局长信箱等舆论渠道,扎实开展舆情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回应时效性和保障内容质量,有效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效率,本年度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一次。二是及时更新发布全市林业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持续发布林草工作相关信息动态,确保亮点工作得到充分展示,典型经验得到全面总结推广。三是不断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规范管理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效果有待优化,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林业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一是拓宽公开范围,加强对政策文件、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建议提案等关键信息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时梳理、发布政务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林业相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升公众对石家庄市林业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作者: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6年1月19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5年 >> 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林业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
【字体: 】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林业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林业系统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效性,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全年发布信息1476条,其中局门户网579条,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林业”897二是“局长信箱”专栏全年共收到群众留言40条,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平均回复时间1.5三是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及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在网站公开,走访率、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全年解读政策文件1项,并及时向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流程,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及林业领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所有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发布的信息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周期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官方新闻媒体传播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在平台上及时发布重要时事政策、工作信息、政策解读等,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多种渠道获取政务信息并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局长信箱等舆论渠道,扎实开展舆情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回应时效性和保障内容质量,有效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效率,本年度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一次。二是及时更新发布全市林业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持续发布林草工作相关信息动态,确保亮点工作得到充分展示,典型经验得到全面总结推广。三是不断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规范管理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效果有待优化,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林业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一是拓宽公开范围,加强对政策文件、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建议提案等关键信息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时梳理、发布政务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林业相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升公众对石家庄市林业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作者:石家庄市林业局        

2026年1月19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今日访问量: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