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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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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并发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石家庄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核心职能和社会公众关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本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95条,门户网站总访问量736760次,有力地宣传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司法行政领域问题,办理政府信箱留言121件,均按时限要求依法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强化过程管控,保障申请便捷高效流转,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办理答复。2025年度,我局共收到并依法依规按时办结19起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加强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全年安全平稳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栏目的更新与管理力度,做好专栏日常维护,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司法动态等内容,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司法行政相关信息的权威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落实各项保密审查规定,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失泄密问题;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9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策解读内容、形式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水平,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各类政策信息,增加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市司法局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过程中,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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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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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并发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石家庄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核心职能和社会公众关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本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95条,门户网站总访问量736760次,有力地宣传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司法行政领域问题,办理政府信箱留言121件,均按时限要求依法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强化过程管控,保障申请便捷高效流转,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办理答复。2025年度,我局共收到并依法依规按时办结19起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加强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全年安全平稳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栏目的更新与管理力度,做好专栏日常维护,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司法动态等内容,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司法行政相关信息的权威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落实各项保密审查规定,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失泄密问题;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9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策解读内容、形式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水平,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各类政策信息,增加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市司法局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过程中,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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