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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平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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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山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任务目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0余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征地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公开信息发布300余条。县政府全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1件、政协委员提案88件。同时,做好权责清单、“双公示”、稳就业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以来,县政府办公室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公开流程,在文件印发签批卡上印有“是否公开”“是否解读”栏目,公开文件由文件起草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在网站进行公开。系统清理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废止失效的19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对政府网站版面、栏目进行了设计调整,网站规范化建设明显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名称、页面设置和功能进行了统一规范和优化,并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同时,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列入了县领导分工,由常务副县长分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数据和信息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印发《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政务公开联络机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县、乡镇、部门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每月向县委组织部考核办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4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3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3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就全县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有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今后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和我县重点工作,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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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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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山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任务目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0余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征地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公开信息发布300余条。县政府全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1件、政协委员提案88件。同时,做好权责清单、“双公示”、稳就业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以来,县政府办公室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公开流程,在文件印发签批卡上印有“是否公开”“是否解读”栏目,公开文件由文件起草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在网站进行公开。系统清理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废止失效的19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对政府网站版面、栏目进行了设计调整,网站规范化建设明显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名称、页面设置和功能进行了统一规范和优化,并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同时,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列入了县领导分工,由常务副县长分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数据和信息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印发《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政务公开联络机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县、乡镇、部门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每月向县委组织部考核办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4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3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3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就全县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有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今后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和我县重点工作,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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