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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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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在门户网站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真实准确地公布本部门的各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2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1146条,政务微博发布2142条,政务微信发布2154,委门户网站点击量达48万余次一是及时发布基本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2个,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定同步进行,确保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时公布。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在委门户网站发布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及时制作或更新疫情信息、健康科普、政策文件等,使公众能够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按时向社会公开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3条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卫生健康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0件、政协提案61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建议、提案复文公开件100%全文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互联网邮箱、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逐一做好依申请事项的登记、核实、受理、拟办、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依法按程序受理并答复10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情况。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委规划发展和信息科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同时,信息发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在网站首页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发布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规范设置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卫生健康”和政务微博“石家庄卫生健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传播权威健康科普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监督保障工作情况2022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方面。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突出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多元化解读,着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为公众提供更快捷、更精准、更权威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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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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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在门户网站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真实准确地公布本部门的各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2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1146条,政务微博发布2142条,政务微信发布2154,委门户网站点击量达48万余次一是及时发布基本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2个,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定同步进行,确保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时公布。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在委门户网站发布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及时制作或更新疫情信息、健康科普、政策文件等,使公众能够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按时向社会公开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3条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卫生健康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0件、政协提案61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建议、提案复文公开件100%全文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互联网邮箱、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逐一做好依申请事项的登记、核实、受理、拟办、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依法按程序受理并答复10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情况。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委规划发展和信息科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同时,信息发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在网站首页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发布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规范设置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卫生健康”和政务微博“石家庄卫生健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传播权威健康科普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监督保障工作情况2022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方面。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突出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多元化解读,着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为公众提供更快捷、更精准、更权威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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