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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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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编制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在局网站设置相关栏目,主动公开我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执法信息、办理结果、权责清单、预决算信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按时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报送信息公开文件,同时接收其他市直部门报送的信息公开文件,在我局政务公开专区分类进行展示。

(二)依申请公开。在局网站发布依申请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可通过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箱申请等渠道。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受理、登记、转办、审查、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无特殊情况下,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牵头科室负责协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宜、受理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组织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各科室配合领导小组工作,我局产生的公开信息,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存和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官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主要板块,根据我局职能设置“政策文件”“行政许可”“互动咨询”等栏目,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五)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积极参与全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制定,全市率先建成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按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标准,设置了咨询引导区、多媒体展示区、办事服务区、资料查阅区、等候休息区等,可实现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等功能。

(六)监督管理。牵头科室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按照要求监督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对依申请公开案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把控答复时间与答复质量,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规范管理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帐号,发挥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建立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审查制度,坚持日常巡网,保障网站信息正常浏览、阅读、下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31.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0

4

0

0

0

0

1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1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3

2

0

0

0

0

1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0

4

0

0

0

0

1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省、市政务公开办领导下,我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不够丰富等。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学习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处理能力。开辟专题栏目,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创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的信息获取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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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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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编制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在局网站设置相关栏目,主动公开我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执法信息、办理结果、权责清单、预决算信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按时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报送信息公开文件,同时接收其他市直部门报送的信息公开文件,在我局政务公开专区分类进行展示。

(二)依申请公开。在局网站发布依申请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可通过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箱申请等渠道。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受理、登记、转办、审查、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无特殊情况下,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牵头科室负责协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宜、受理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组织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各科室配合领导小组工作,我局产生的公开信息,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存和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官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主要板块,根据我局职能设置“政策文件”“行政许可”“互动咨询”等栏目,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五)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积极参与全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制定,全市率先建成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按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标准,设置了咨询引导区、多媒体展示区、办事服务区、资料查阅区、等候休息区等,可实现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等功能。

(六)监督管理。牵头科室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按照要求监督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对依申请公开案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把控答复时间与答复质量,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规范管理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帐号,发挥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建立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审查制度,坚持日常巡网,保障网站信息正常浏览、阅读、下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31.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0

4

0

0

0

0

1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1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3

2

0

0

0

0

1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0

4

0

0

0

0

1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省、市政务公开办领导下,我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不够丰富等。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学习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处理能力。开辟专题栏目,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创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的信息获取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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