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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园林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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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园林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家庄市园林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九项制度的通知》(石政办发〔2008〕40号)的有关要求,由石家庄市园林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园林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密结合园林绿化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建立了信息发布、民主监督、网站信息更新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了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把关。截止到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园林工作实际,对群众关心关注信息加强收集与筛选,及时准确发布日常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76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公共服务、机构职能等,为社会及时提供了有益信息,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良好的服务。二是编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公开机构、救济方式及程序进行了说明公示,每年更新一次。三是及时回复处理政府信箱意见建议。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市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政府信箱”处理答复工作,答复率和总处理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今年共回复市民意见、建议230条。四是深入开展网上互动、征求意见箱、公开服务电话等多渠道公开方式。我局安排专人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更新,完成了门户网站的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版块设置位置更加鲜明突出,便于查阅。同时,设置“领导信箱、建议咨询、投诉举报”等栏目,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听取社会呼声,及时答复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树立政府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五是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信息公开资料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向市档案馆移交了《石家庄市园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园林行业指导手册》、科普知识丛书等涉及园林行业管理知识普及类资料十余册。我局负责实施的所有重大工程类项目建设审批资料均在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进行公示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接受市民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基本情况。我局对公民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合法规范办理,今年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法律诉讼等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基本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了更新完善,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冉荣珍担任,成员为局直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管领导统管、分管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的三层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园林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和《石家庄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设置、主要内容、信息来源、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及督导检查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在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方面,我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凡是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上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审核机制进行审核把关,发布信息的单位(科室)必须填写《石家庄市园林局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审批表》,注明发布要求、发布范围,按照审批流程,经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局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三是定期组织培训。按照每年出台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积极部署,召集全系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安排落实涉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自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后,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召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狠抓落实,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平台建设基本情况。一是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9〕40号)要求,用好“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规范管理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对刊发信息按照审核机制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强化了互动和服务功能。二是深入开展多渠道公开方式。我局通过征求意见箱和公开服务电话,广泛听取社会呼声,及时答复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今年以来,及时受理反馈网络、电话等咨询共3129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所发布内容须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交管理人员进行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栏目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科室要按照文件要求,创新工作思路,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更加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直观表现形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策核心要义的理解度,从而促进政策解读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强栏目内容更新频率。一是加强督导力度,定期安排对政府信息网上巡查,保证网站信息更新更加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园林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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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园林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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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园林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家庄市园林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九项制度的通知》(石政办发〔2008〕40号)的有关要求,由石家庄市园林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园林局网站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密结合园林绿化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建立了信息发布、民主监督、网站信息更新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了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把关。截止到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园林工作实际,对群众关心关注信息加强收集与筛选,及时准确发布日常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76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公共服务、机构职能等,为社会及时提供了有益信息,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良好的服务。二是编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公开机构、救济方式及程序进行了说明公示,每年更新一次。三是及时回复处理政府信箱意见建议。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市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政府信箱”处理答复工作,答复率和总处理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今年共回复市民意见、建议230条。四是深入开展网上互动、征求意见箱、公开服务电话等多渠道公开方式。我局安排专人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更新,完成了门户网站的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版块设置位置更加鲜明突出,便于查阅。同时,设置“领导信箱、建议咨询、投诉举报”等栏目,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听取社会呼声,及时答复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树立政府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五是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信息公开资料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向市档案馆移交了《石家庄市园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园林行业指导手册》、科普知识丛书等涉及园林行业管理知识普及类资料十余册。我局负责实施的所有重大工程类项目建设审批资料均在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进行公示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接受市民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基本情况。我局对公民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合法规范办理,今年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法律诉讼等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基本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了更新完善,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冉荣珍担任,成员为局直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管领导统管、分管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的三层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园林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和《石家庄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设置、主要内容、信息来源、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及督导检查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在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方面,我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凡是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上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审核机制进行审核把关,发布信息的单位(科室)必须填写《石家庄市园林局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审批表》,注明发布要求、发布范围,按照审批流程,经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局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三是定期组织培训。按照每年出台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积极部署,召集全系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安排落实涉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自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后,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召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狠抓落实,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平台建设基本情况。一是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9〕40号)要求,用好“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规范管理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对刊发信息按照审核机制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强化了互动和服务功能。二是深入开展多渠道公开方式。我局通过征求意见箱和公开服务电话,广泛听取社会呼声,及时答复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今年以来,及时受理反馈网络、电话等咨询共3129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所发布内容须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交管理人员进行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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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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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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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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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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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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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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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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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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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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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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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栏目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科室要按照文件要求,创新工作思路,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更加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直观表现形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策核心要义的理解度,从而促进政策解读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强栏目内容更新频率。一是加强督导力度,定期安排对政府信息网上巡查,保证网站信息更新更加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园林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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