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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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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镇宁路6号,电话:0311-82105512,电子邮箱:lqq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鹿泉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石家庄市鹿泉区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实施意见》等文件及相关解读26件。及时发布了预算决算、行政许可、重大决策等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30件。2025年,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73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切实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规程,持续提升办理质量。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88件(新收80件,上年结转8件);作出答复83件,结转下年办理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机制,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均进行信息公开审查,全年共审查127件。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发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决定废止3件、失效4件、延期4件、修改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设“征地信息专栏”并链接省自然资源厅征地信息,便于公众及时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持续推进优化整合,目前对7个账号施行备案管理。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2025年各账号共发布信息354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修订、发布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公开范围和方式不断拓展。督促相关单位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设置职能等内容,为公众咨询、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加强网站发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6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7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

5

0

0

0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3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1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0

0

6

(七)总计

78

5

0

0

0

0

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2

2

0

9

3

0

5

0

8

1

0

0

3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仍需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力度仍需强化。三是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
改进措施:一方面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和整体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均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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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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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镇宁路6号,电话:0311-82105512,电子邮箱:lqq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鹿泉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工作实施细则》《石家庄市鹿泉区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实施意见》等文件及相关解读26件。及时发布了预算决算、行政许可、重大决策等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30件。2025年,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73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切实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规程,持续提升办理质量。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88件(新收80件,上年结转8件);作出答复83件,结转下年办理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机制,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均进行信息公开审查,全年共审查127件。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发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决定废止3件、失效4件、延期4件、修改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设“征地信息专栏”并链接省自然资源厅征地信息,便于公众及时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持续推进优化整合,目前对7个账号施行备案管理。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2025年各账号共发布信息354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修订、发布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公开范围和方式不断拓展。督促相关单位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设置职能等内容,为公众咨询、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加强网站发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6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7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

5

0

0

0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3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1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0

0

6

(七)总计

78

5

0

0

0

0

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2

2

0

9

3

0

5

0

8

1

0

0

3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仍需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力度仍需强化。三是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
改进措施:一方面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和整体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均免费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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