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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赵女士
时间:2023-10-02 09:10:21
留言对象:深泽县
我县城乡养老保险是否可补缴,具体问题事列如下:1. 我县城乡养老保险是否可提档补缴?举例:2012-2022均已按最低额度200缴费,现希望往年每年缴费额度提高至8000补缴,是否可以补缴?2 我县城乡养老保险是否可允许补足15年缴费年限? 今年年龄60周岁,生日10月27日,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不足15年。经致电1233312345热线,告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至15年年限,故希望确认我县城乡养老保险是否可允许补足15年缴费年限?如果允许,补缴年限年份是20242025年份还是20102011年份?3城乡居民养老子女资助目前无法缴费,是否有其他缴费方法?由于社保中心与税务部门正在协调开设虚拟账户,由于城乡居民虚拟账户无法开通,致使无法办理缴费,是否允许延长缴费时间?是否有其他缴费方法?如仍然使用旧版缴费模式--填写资助申请表模式?
回复时间:2023-10-07 14:39:54
回复部门:深泽县
您好,深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一、我县城乡养老保险是否可提档补缴?按照冀人社规【2018】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第十八条:“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应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补缴补贴”。所以,已按低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可以进行提档补缴。二、我县城乡养老保险是否可允许补足15年缴费年限?按照冀人社规【2018】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第十八条:“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度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所以,可以补足15年。只可补缴领取年龄之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城乡居民养老子女资助目前无法缴费,是否有其他缴费方法?现有系统没有城乡居民养老子女资助缴纳模块,无法直接进行缴纳。经与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可尝试开通虚拟账户,待虚拟账户开通后,再尝试进行缴纳。暂无其他缴纳方式。以上问题,已与赵女士本人进行电话沟通,进行了政策解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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