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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tracy
时间:2024-02-22 09:55:34
留言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问石家庄现行婚假、产假、陪产假制度规定的假期时长分别是多少,是否为带薪休假。
回复时间:2024-02-22 15:09:41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3天),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98天),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60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9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10天育儿假。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按照河北省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执行。(支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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