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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飞雪狼
时间:2024-04-25 20:35:00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请问商转公第一条,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有哪些条件呢?
回复时间:2024-04-26 16:20:58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我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贷(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一)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二)申请人为原商贷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三)申请人原商贷尚未结清;(四)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五)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5年;(六)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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