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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路上
时间:2024-12-09 09:58:58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房子名是老公的(利率3.3%), 但是他没有公积金,我有公积金,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降低下利率,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弄呀?
回复时间:2024-12-09 14:12:05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根据石公管委[2024]3号文件有关要求,“商转公”申请人为应原商贷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产权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不能办理“商转公”。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如咨询公积金其它业务问题,您可在网上留言系统留下咨询问题,我们将及时为你解答,或拨打0311-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业务咨询,或关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平台,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承办部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承办电话:6800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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