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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苏宏博
时间:2025-02-15 08:33:00
留言对象:市商务局
你好,我有辆2013年的油气混动的双燃料车,绿本登记的燃料类型为:汽油天然气。请问是否符合今年规定的2014年6月30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或其它燃料类型车报废补贴政策条款?如果符合报废补贴政策有意愿报废更换新车。
回复时间:2025-02-17 16:07:49
回复部门:市商务局
您好,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子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经咨询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您的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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