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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健康
时间:2025-02-16 08:32:34
留言对象: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我妻子是市医保,去年查出癌症转移,刚开始在河北省治疗,后续转到北京治疗,去年在医院住院 门诊个人自费部分花费累计超过5万,还有医院外定点药房买药部分也超过5万,全年共计花费约15万元。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怎么申请大病救助,因为刚了解到这个大病救助的事情,经查询去年医院没给走大病报销。今年我们仍然在北京治疗,这种情况能有大病报销吗?或者是其他政策可以给说下嘛?
回复时间:2025-02-18 13:42:37
回复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向您了解释大病报销政策。大病起付线标准为1.8万元,最高支付40万;起付线标准以上0-1万元支付80%;1-2万元支付85%;2-3万元支付90%;3万元至最高限额支付95%。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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