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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李水桥
时间:2025-02-24 09:04:40
留言对象:市医疗保障局
怀孕期间和生育后享受哪些补贴呢?除了领取生育津贴外,我看有的网站发布的补贴有产检补贴、分娩津贴、护理津贴和地方育儿补贴等,想问下石家庄市政策除了生育津贴,具体还有什么补贴吗?
回复时间:2025-02-25 14:14:57
回复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工作人员收到您的留言后,经电话同您联系解释,根据《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石医保规【2025】1号)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享受下列生育医疗费待遇:(一)生育的医疗费;(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待遇。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组织的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按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按1%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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