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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郝晓晓
时间:2025-04-18 11:47:56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房产证户名是夫妻二人,男士是主商业贷款人,女士石家庄市公积金账户内的钱可以以买房或还房贷的名义取出来吗?
回复时间:2025-04-21 14:44:59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民您好!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偿还购房贷款的,在还贷期内可以按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因偿还银行商业贷款提取时,需提供:①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本;②借款合同;③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原件;④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⑤银行还贷系统打印近三个月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明细;职工还贷期间有大额还款的,银行还款明细中应将大额还款部分打印完整;提前结清贷款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市民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或携带办理材料就近到我中心各辖区管理部前台业务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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