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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老实人
时间:2025-12-15 10:08:23
留言对象:赞皇县
我是赞皇县院头村的村民,2000年的时候上中专时户口迁至学校,毕业后回来户口一直在通府街1号挂着,20来年了,现在是否能迁回村里?
回复时间:2025-12-15 11:19:00
回复部门:赞皇县
您好,【赞皇县公安局】答复:对在城镇无工作、生活基础,在农村有宅基地等自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的人员,本人要求回农村的,经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同意,应允许其户口迁回原籍。所需材料如下:1、本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迁回农村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等自有合法房产证);4、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同意书(证明);5、辖区民警出具的公民在此长期居住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6、无工作证明(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及其它能证明无业的证明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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