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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一
时间:2026-01-23 18:06:13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在政策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电子版证书,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希望能推进一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电子版即可办理。纸质版证书办不下来,商转公政策就无法落到实处。希望能推动推动。
回复时间:2026-01-26 10:04:39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申请“商转公”业务,应提供下列资料: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二、承诺授权书2份;三、夫妻双方授权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各1份;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五、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六、婚姻状况相关证明;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I类借记卡;八、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原商贷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贷余额证明及近6个月还款明细。持我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同时提供人才绿卡;现役军人同时提供现役相关证件或证明及收入证明材料;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本及出生医学证明;离异再婚家庭同时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依法收养子女的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经办部门对于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存疑的,可要求其提供劳务合同、代缴资料、工资流水、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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