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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红河
时间:2026-01-29 17:13:46
留言对象:市医疗保障局
之前单位有缴纳职工医疗与职工养老 期间工作有变动中断。后把职工医疗调整改交城乡合作医疗。目前单位可以缴纳职工养老与医疗。但是不太稳定。想了解下。城乡医疗需要变更为职工医疗吗! 如果不变更是否会影响退休办理!
回复时间:2026-02-02 10:53:39
回复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工作人员于2026年2月2日与您电话沟通,结合您的情况,现可由所在单位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中断期间无需补缴,参保后设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后续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医保咨询电话0311-8987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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