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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张静
时间:2026-05-13 16:34:35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务员被取保候审期间,用不用缴纳住房公积金?政策依据是?
回复时间:2026-05-15 10:45:19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稿)》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封存业务,停缴住房公积金:(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职工工作调动的;(三)职工退休的;(四)单位与职工暂时终止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五)职工死亡的;(六)因其他原因须停缴住房公积金的。未办理封存业务的个人账户不得办理销户提取和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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