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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无奈的时代
时间:2026-05-18 21:51:04
留言对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好。我是一名退伍兵。我妻子和孩子户口都在石家庄新华区大郭这边,11年孩子出生后。我们也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现在想问一下我家孩子的每个月10元的的独生子女费这么久了。当地怎么没给呢?
回复时间:2026-05-19 16:56:16
回复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好,收到您的咨询,我委立即安排新华区卫健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建议您到其工作所在单位办理。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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