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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探索者
时间:2026-05-20 09:52:43
留言对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有1994年石家庄市卫生局发的中医师职称证,属于执业医师法出台前的老证,可以申请历史遗留医师资格认定,更换国家统一医师资格证书吗。
回复时间:2026-05-21 11:23:02
回复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好,市卫健委收到您反映的问题,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进行了沟通,根据《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第七条规定:“对因地处偏远、单位解体或其它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认定医师资格,但符合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各地应继续受理并予以补办。具体安排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随时或定期受理补办的方式进行。补办时间截止2004年6月30日,截止期限内各地应通过媒体公告截止时间。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申请认定医师资格,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具体文件内容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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