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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无题
时间:2026-07-16 17:25:27
留言对象:鹿泉区
根据《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各县(市)(含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下同)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请问鹿泉区有关部门是否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否依法向社会公开?
回复时间:2026-07-20 16:44:23
回复部门:鹿泉区
您好,经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我区目前未另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直以来,我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均严格按照《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石发改经费〔2017〕557号)的规定执行。该办法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已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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