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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刘天
时间:2026-08-14 20:17:43
留言对象:市公安局
外来工作人员租房住,已经完成流动人口登记半年多了,想咨询一下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中 住址证明必须是房东房产证吗?可以是租赁合同吗,如果房东不愿意让使用房产证,接下来如何办理。
回复时间:2026-08-17 17:49:39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您好,根据居住证申请人实际情况,住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任选其一提供: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原房主签订);2.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与出租人签订);3.其他居住情况的提供住宿证明(单位、学校或居住房屋的房主出具)。 根据《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实行信息登记制度,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送租赁房屋及其所有居住人的信息。 建议与房主沟通协商,配合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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