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进入适老化
您的位置:首页 > 留言回复 > 详细内容
网友:老市民
时间:2026-09-25 16:01:01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好,我家的商贷合同房屋地址写得是:房屋地址(若该所购房屋上述地址与其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不一致,则以后者为准):桥西区XX街XX号XX南区X-X-601,不动产权证书上 坐落 写得是 :桥西区XX街XX号XX南区X-X-601等2处,也就是说多了 等2处 3个字, 因为是有一个小地下室的,所以不动产权证书上那么写。不知道是否影响“商转公”的办理?
回复时间:2026-09-30 14:39:12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贷)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一)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二)申请人为原商贷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三)申请人原商贷尚未结清;(四)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五)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六)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申请“商转公”业务,应提供下列资料: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二、承诺授权书2份;三、夫妻双方授权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各1份;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五、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六、婚姻状况相关证明;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I类借记卡;八、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原商贷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贷余额证明及近6个月还款明细。异地缴存职工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2份;持我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同时提供人才绿卡;现役军人同时提供现役相关证件或证明及收入证明材料;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本及出生医学证明;离异再婚家庭同时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依法收养子女的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经办部门对于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存疑的,可要求其提供劳务合同、代缴资料、工资流水、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佐证。
温馨提示:
本平台的答复内容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本平台发布的全部留言均代表反映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违规转载、传播该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栏目版权归石家庄市政府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引用、复制及建立镜像等,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